申請期限: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申請。
基金總額:基金總金額500萬元,以專戶管理(程理事長之子女捐300萬;總會及直屬分會各捐100萬)以讓理事長之遺愛,及其子女之愛心,得有較長之時間,照顧有實際需要之會員。
申請資格:
A. 申請人必須具備台北巿餐飲業職業工會會員資格滿二年以上,且無欠費者。
B. 申請人需領有中低收入戶證明及領有殘障手冊,並經常務理、監事會審核通過。
補助對象及補助方式:
A. 本會會員領有中低收入戶及領有殘障手冊並經常務理事會實際審核通過者,每年發給$20,000元之生活補助金。(每戶一人申請為限)
B. 本會會員領有中低收入戶證明且其有同居之子女,就讀於公立高中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且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90分者,每名每學年可申請20,000之助學金。(每戶一人申請為限)
C. 本會會員領有中低收入戶證明且其有同居之子女,就讀於公立大學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者,每名每學年可申請30,000之助學金。(每戶一人申請為限)
備註一:第A項與第B、C項不得重複申請。
需檢附資料:
A 申請生活補助金需附文件:(1)主管機關核發之最新中低收入戶及殘障證明書 (2)全戶戶籍謄本。
B. 申請第B、C項之助學金需附文件:(1)主管機關核發之最新中低收入戶及殘障證明書 (2)戶口名簿影本 (3)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補助名額:
A. 生活補助金每年度以發給10名為限。(依提出申請之先後、殘障等級及常務理監事實地評估申請人之家庭狀況後決定補助對象)
B. 會員子女助學金,每年度高中、大學各發給10名為限。(依學期成績及申請先後)
C. 每年以發給70萬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
請填妥申請書(如附件1)並備齊應準備資料送台北巿餐飲業職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