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廚師證書應帶證件:
一、發證必要條件(新辦)
三、辦理工作變更、遺失、補發大小證(廚師證書有效期限內,填寫展延申請表)
廚師證書相關法規規定:
*遺失技術士證請電洽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申請補發(04-22595700轉411)
技術士證換、補發申請書表單下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查詢廚師證書到期日期(輸入身分證號查詢)
*依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五條規範規定:
具中(西)餐烹調或食物製備技術士證之餐飲從業人員均可換發「中華民國廚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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